基本情况
徐女士经营着一家美容器械的民营企业,产品主要销往欧洲市场,与英国有着一定的业务往来。加之徐女士育有两个孩子,一个13岁,一个10岁,正值接受教育的黄金年龄。综合这两个因素,徐女士将移民国家自然而然地锁定在了英国。
英国投资移民的投资方式有两种:
1:要求申请人直接全额投资105万英镑购买英国政府债券,年回报率2.5%,投资年限5年,5年后返回投资额105万英镑。
2:要求申请人采用融资方式,申请人需证明具有200万英镑的个人资产,一次性投资17万英镑,无返还。上外移民顾问了解到徐女士不仅在国内有企业,还有一家香港注册的离岸公司。用离岸公司累积的利润加上徐女士的个人房产已经满足了200万英镑个人资产这一条,又因为离岸公司不涉及税收问题,因此大大减少了申请人繁琐的材料准备时间。徐女士在资深顾问的建议下,毫不犹豫地决定采取17万英镑融资的方式。
上外移民善于全方位的了解客户的信息。徐女士一开始只讲了她在国内的民营公司,徐女士也无心刻意隐藏,她是根本没有意识到那家离岸公司对她的移民申请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上外移民专家耐心详细的咨询过程中,从徐女士话语的细枝末节中敏锐地“嗅”出了这家离岸公司。鉴于英国移民政策对离岸公司不涉及税收方面的审核,因此在材料准备上以及审理过程上都能省下很多的时间。因此,专家首先确认,应该以徐女士的离岸公司来提出申请。
用离岸公司的优势替徐女士节省了申请周期,是因为东西方移民专家本着为每个客户提供专业、诚信服务的宗旨。
申请结果
该申请人于2010年6月顺利获得英国入境签证,在英国领事馆的申请周期仅为6周。现在徐女士已经开始为她们全家今后在英国的学习、工作做起了计划。她预备在英国再开设一家公司,这样更有利于开展欧洲的业务。她的两个孩子也将在英国接受优质的教育。